金宏伟律师长期活跃于公法诉讼领域,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方面均有良好业绩。近年来承办河北陈某诬告陷害案(无罪)、江西张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挪用资金案(无罪)、江西某地产公司单位行贿案(无罪)、河南吴某故意杀人案(无罪)、四川刘某辩护人伪造证据案(无罪)、安徽吕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案(去黑)、北京李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北京某公司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不起诉)、北京程某盗窃案(不起诉)、北京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不起诉)、河北寇某敲诈勒索案(不起诉)、北京周某交通肇事案(缓刑)、河北周某拒不执行判决案(撤案)、北京张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撤案)、湖南周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返还财产)、甘肃某银行武威支行票据诈骗及挪用资金案(降格从轻)、天津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降格从轻)、北京梁某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不予处罚)、湖北陶某诉高校教师案、江苏程某诉北京某高校案、就百度竞价排名诉国家工商总局案等大量公安部、省厅督办案件,以及证监会、银监会、纪委典型案件。
金宏伟律师在进入法律领域之前,曾在媒体供职多年,对公司管理、知识产权、人员激励等业务亦有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