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德昌律师曾就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处长。从事律师工作后,已执业近20余年,擅长办理贪污、贿赂、合同诈骗等各种刑事案件的辩护,重大民事诉讼案件,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国有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公司或其他企业劳动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诉讼,先后担任2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办理资格。
郑德昌律师曾就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处长。从事律师工作后,已执业近20余年,擅长办理贪污、贿赂、合同诈骗等各种刑事案件的辩护,重大民事诉讼案件,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国有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公司或其他企业劳动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诉讼,先后担任2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办理资格。
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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