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亭律师曾任职于河北省丰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石家庄影视制作中心、河北画报社、燕赵都市报、河北日报社等,先后任《河北画报》编委、记者部主任,燕赵都市报文艺部主任、新闻周刊部主任、编委兼特别报道主任、记者部主任,河北商报编委、总编助理等,兼任过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社河北发行工作站站长。
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先后任职于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润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2021年5月加入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李树亭律师代理过诸多重大刑事案件,包括聂树斌死刑申诉案。2005年3月15日,李树亭律师接受聂树斌父母委托,代理聂树斌案的申诉。经过11年多的坚持和努力,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聂树斌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