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华一2024年8月10日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最高法回应三个热点问题
作者:秦勇 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下称《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结束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一司法文件是最高法院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颁布的第二个司法解释。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是其就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明确规定,对各级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指引作用。即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级法院也可依据司法解释直接作出裁决。因此,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极其重要。 《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涉及夫妻财产,一部分涉及未成年子女。 三个热点问题...Read Moreby 华一2022年12月6日
谢哲海洗冤录—寻找26年前的正义
作者:华一律所律师–梁煜童 前言 2022年11月30日,谢哲海收到河南省高院的判决书,判决自己无罪。谢哲海终于洗刷了冤屈。这一刻谢哲海等了26年,虽然正义最终到来,但谢哲海等了太久太久….. 1996年5月30日晚,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大营子村里正在搭台唱戏,唱的是传统戏剧《铡美案》,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陈世美中状元后被招为驸马,他为享荣华富贵,抛弃妻子秦香莲及一双子女,并指使韩琪斩草除根,韩琪不忍对妇儿下手,自尽求义。秦香莲为求公道不断上京告状,终见包拯。包拯在寻得人证物证后,欲定驸马之罪却遭到公主和太后的阻拦,经过一系列斗争,包拯最终顶住了皇家势力,将陈世美送上了铡刀……...Read Moreby 梁煜童2019年12月13日
IPO工作底稿与律师职业风险控制
对于新入职的年轻律师或实习生来说,IPO业务恐怕是大多数人跨不过去的工作,即便没有从头到尾的跟过一个完整的项目,也多多少少参与过其中的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工作,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尽职调查。相信大多数刚刚入职的新人,在无数个日夜,都会坐在桌前面对着一大堆的企业信息材料、合同或审批文件点灯熬夜的赶进度吧。那么面对这样一个普遍性的工作,我们不仅需要更加细心,也需要更多的了解一些技巧和方法,来帮助自己更好的完成任务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本文仅仅将讨论范围划定在IPO工作底稿的范围内,分析IPO底稿的重要性以及在整理底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尽可能的帮助大家降低对于该工作的职业风险,帮助大家“少返工”、“少背锅”。 一、基本概念...Read Moreby 华一2019年10月22日
使用“软暴力”就一定是黑社会吗?
作者:罗翔 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今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软暴力意见》),对于“软暴力”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这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软暴力意见》,“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Read Moreby 华一2019年8月6日
法治的细节︱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吗?
作者:罗翔 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徐州女教师李秀娟通过网络发布求助信,自称和丈夫长期遭到有关方面的不公正对待,“准备离开这个世界”。 在求助信中,李秀娟李老师描述了她的遭遇:2018去年,自己时年9岁的女儿嘉嘉,,在学校受到同学无意伤害致失明。嘉嘉眼睛受伤后失明,后被鉴定成八级伤残,一年多来,学校未能妥善处理孩子的伤残赔偿问题。在带孩子进京就医期间,2018年7月,李老师带着女儿去北京同仁医院就诊,医生告知女儿的视力基本为0无法治愈。李老师在医院失声痛哭,有同情者建议其去国家信访局咨询。随后,李秀娟去国家信访局反应情况,并留下信访记录。2019年初,李秀娟准备再带女儿去北京复诊,定了火车票同时预约了医院挂号。然而,当地将这一前往北京的行为定性为“上访”。随后,警察以李秀娟涉嫌寻衅滋事为由要将其带走并拘留,当地教育部门则对李秀娟及其丈夫进行了处分。...Read Moreby 华一2019年8月1日
为什么创作猪头人身漫画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作者:仝宗锦 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013年9月,两高发布了一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此打开了利用寻衅滋事罪名惩罚有关网络言论的一扇大门。 比方今年我办理过一个在推特上(辱骂/评论)某领导人的寻衅滋事案件,也许因为我们给法院提的意见和申请令人难办,所以法院和警方想法设法动员当事人认罪以及将我们两位律师解除委托,条件是尽快开庭并释放他。我们当然认为当事人无罪,但是在当前的形势下,这样或者已经是不坏的结果了。...Read Moreby 华一2019年7月19日
法治的细节|如何理解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与威胁?
作者:罗翔 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7月9日,福州某大学留学生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对民警进行推搡和追赶。事后,警方对该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而其所在学院则将该人带回加强教育。推搡视频经网络传播,引发诸多质疑,认为处置有优待外国人之嫌。 对于外籍人士的超国民待遇,民间诟病已久。去年底,ofo小黄车退押金风潮中,一名用户冒充外国人,用英文给ofo公司写投诉信,要求退押金,结果一天之内解决问题,还收到一封道歉信。此事最终粉碎了用户对ofo仅存的信心。而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一项由外国人代为报案的服务十分火爆,可以说长盛不衰。 就在福州留学生推搡警察的第二天,7月10日,天津一男子骑自行车逆行,被交警拦截。该男子对民警进行推搡并撕扯民警警服,警服被撕坏,民警轻微伤。该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Read Moreby 华一2019年7月15日
法治的细节︱再论寻衅滋事罪的废止
作者:罗翔,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因街头涂鸦,20岁的广东肇庆小伙丁满,先是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拘,随即又被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此案让寻衅滋事罪又一次走入公众视野,也让人又一次备感错愕。 笔者曾经多次撰文,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口袋罪,最大特点是模糊,而模糊导致法律适用的任性与随意。在某种意义上,它赋予执法机关以绝对的权力去任意解释“寻衅滋事”,说白了,几乎没有什么行为是寻衅滋事的手掌拍不到的。这就类似于古代的“不应得为罪”,“触类弘多,金科玉条,包罗难尽”,只要让公权力感到不快,都属于“不应得为”。 ...Read Moreby 华一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