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一所代理的谢哲海申诉案获重大突破,河南高院下达“再审决定书”
2020年11月,华一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谢哲海申诉案获得重大突破,当事人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再审决定书。再审决定书称:“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认定谢哲海因强奸她人遭反抗,即持械致死人命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本案符合再审立案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1996年5月30日晚,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转楼乡大营子村22岁女青年王某在回家途中遭人拦截,被凶器击打成重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谢哲海。
1999年12月,河南周口中院公开审理此案。2000年2月,周口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谢哲海无期徒刑。谢哲海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6月,河南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谢哲海先后在河南及辽宁两地的监狱服刑。在河南服刑的八年间,谢哲海每月都会递交申诉书,从未停歇。谢哲海后被调往辽宁服刑,因身体原因及减刑需要,谢哲海才停止递交申诉书。
2018年9月19日,服刑22年零4个月的谢哲海终于刑满出狱。出狱后谢哲海又重新开始了他的申诉之路。但2019年8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不符合再审条件”为由驳回谢哲海的申诉。
之后谢哲海找到华一律师事务所,屈振红律师和刘海律师接受委托,帮助其继续申诉。
2020年7月,代理律师向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邮寄了申诉状。同年9月前往郑州,向最高院四巡反映情况。同年11月前往河南省检察院递交申诉材料,并向最高院四巡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2020年11月,谢哲海收到了河南省高院作出的再审决定书。
此案先后获得《南方周末》、财新传媒、澎湃新闻、《潇湘晨报》等诸多权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
河南省高院将再审谢哲海案。蒙冤服刑22年的谢哲海,或有望获得其期盼已久的公正和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