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上午,吉林省辽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吉林男子刘忠林进行460万国家赔偿,其中包括197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刘忠林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关押,长达28年的冤屈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中央电视台《新闻周刊》栏目就此问题专项采访来刘忠林案代理律师——华一律师事务所屈振红律师。
视频链接: 赔偿的界限